西藏自治區(qū)黨委統(tǒng)戰(zhàn)部版權所有????藏ICP備18000039號-1????
藏公網(wǎng)安備 54010202000133號
維護祖國統(tǒng)一 加強民族團結 堅決反對分裂
那曲市巴青縣巴倉寺 旦巴尼瑪
做政治上靠得住的僧人。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積極參與“四條標準”教育實踐活動,不斷提高我們宗教界代表人士和廣大寺廟僧尼的政治覺悟,是我們當前的首要政治任務。學習掌握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高舉愛黨愛國愛教旗幟,牢固樹立愛國守法意識,為實現(xiàn)寺廟和諧作出應有貢獻。
做宗教上有造詣的僧人。在巴青縣時有大操大辦集體“貢熱”喪事、盲目攀比宗教消費等情況發(fā)生。針對這種現(xiàn)象,結合宗教教義中“扶貧濟苦、善愿同行”的思想進行了合理闡釋,向群眾講清楚佛教教義中杜絕鋪張浪費的內(nèi)容,影響信教群眾合理表達宗教感情,改變盲目攀比惡習,切實減輕了群眾宗教消費負擔,助力脫貧攻堅,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做品德上能服眾的僧人。持戒守法,知行合一是藏傳佛界人士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安身立命之本。我們宗教界代表人士教育引導廣大寺廟僧尼和信教群眾,首先要得到他們的認可和信賴,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做到自身正、起表率,我們要堅持宗教中國化方向,積極推動藏傳佛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維護祖國統(tǒng)一,加強民族團結,不斷改進宗教服務水平,才能得到廣大信教群眾的信任和尊敬。
做關鍵時起作用的僧人。認清十四世達賴政治上的反動性、宗教上的虛偽性、手法上的欺騙性,面對十四世達賴集團的分裂破壞,做到關鍵時刻發(fā)揮作用、敢于發(fā)聲、堅決斗爭。